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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门负责,地震部门配合,加强指导和监督,切实将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通过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必修一堂课”教育与防震自救演练、建立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示范学校等形式,扎实推进学生防震减灾教育。
  5、不断推出防震减灾科普作品。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大力推动地震科普作品创作工作,倡导防震减灾知识性与娱乐性结合、专业科技人员与媒体编创人员结合,不断推出针对性强、易接受,形式上受欢迎的高质量科普作品,满足不同群体对防震减灾知识的需求。
  二、加快建设,通力协作,进一步提高地震监测预测能力
  6、继续完善地震前兆监测基础设施。扎实推进地震监测“十一五”重点项目(地下流体、超低频电磁波、地温监测网、活断层监测等项目)实施,配置先进的观测设备,鼓励企业加强内部地震台站建设,全面提升地震监测预测能力和水平。
  7、合力推进地震信息平台建设。建成大华北地震信息共享平台市级节点,加快建设咸阳市数字化测震虚拟台网、地震灾情速报呼叫中心、地震应急短信息平台系统以及县级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应用平台,为建立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奠定基础。
  由市、县两级通讯部门负责,尽快配好有效的应急通讯工具,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指挥网络畅通。
  8、认真落实地震趋势会商制度。由地震部门牵头,组织科技、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坚持月会商、半年会商、年度会商和震情随机会商制度,捕捉和研究地震前兆异常信息,做出科学判断。
  三、强化责任,协调联动,切实加强地震灾害防御工作
  9、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市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一般建设工程,必须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城市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商场、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按照高出当地一般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1度进行抗震设计。
  10、依法规范抗震设防管理程序。城市建设规划、用地规划要和城市地震小区划结果相衔接,科学避让抗震不利地段和易发生地震次生灾害地段,合理进行抗震设防。要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到立项、选址、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每一个环节。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可能产生次生灾害的工程、60米以上高层建筑、投资1亿元以上的其他工程项目、位于地震动参数分界线两侧4公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以及占地2平方公里以上、跨越不同工程地质条件区域的工矿企业和各类开发区,都必须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以上工程项目未经地震部门进行安全性审核的,发展改革部门不得批准立项,建设规划部门不得批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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