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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咸政发〔2008〕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咸各有关单位:
  《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已经第四十三次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咸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为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力度,多措并举,全方位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1、做好防震减灾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市委宣传部门牵头,咸阳军分区、市总工会、团市委及市级教育、科技、建设规划、城建、地震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组成联席会议,制定年度宣传教育要点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2、夯实防震减灾宣传责任。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基层组织、中小学学校、新闻媒体要按照市防震减灾宣传联席会议的安排,扎实搞好宣传工作。
  3、明确防震减灾宣传内容。平时,要广泛宣传地震基本知识、防震常识、抗震设防的基本要求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震前,要重点宣传震情形势、地震前兆观测常识、地震应急组织、灾害现场自救互救的方法、震时安全疏散、地震谣言辨别等知识。震时(应急期),要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准确报道地震应急措施、避震与防止次生灾害措施。震后,要突出宣传灾害防疫和重建家园知识,大力宣传在抗震救灾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鼓舞和激励人们振奋精神、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4、创新防震减灾宣传形式。各级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栏、知识讲座、刊发科普文章、宣传典型事例和工作经验等,全方位、多角度普及防震减灾知识。科技、建设规划、地震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大地震纪念日、国际减灾日、科技宣传月等时段,组织各有关单位,利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设置宣传展版和标语、播放影视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宣传地震基本知识和防、抗、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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