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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

  市、区健康教育所要组织督导教育部门大力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指导协调各社区和各大企业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社区居民和各行业职工的健康教育,努力提高居民、职工卫生知识及女工保健知识水平;市区各新闻媒体要继续加强健康教育宣传,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
  (五)传染病防治
  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加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进一步增强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要加强公共卫生领域和疾控系统专业人员能力的培养,作好公共卫生专业人员技术储备;要加强疾控中心和预防保健科传染病防控的指导能力,完善医院门诊日志制度的执行与管理,强化个人防护意识;要进一步完善预防接种和计划免疫程序,有效地防止漏种现象的发生。同时做好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的处理,确保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六)病媒生物防制
  市、区爱卫办要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监督管理,坚持环境治理与化学防制相结合、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按照统一部署,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完善除“四害”灭防措施、定期消杀,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市、区两级疾控中心要不断完善不同行业场所的病媒生物监测体系、抗药性监测体系及科学合理用药指导体系,进一步提高我市病媒生物防制的整体应用技术水平和防制效果。
  (七)社区和单位卫生
  东昌府区、经济开发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职能,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东昌府区、经济开发区爱卫会要实行定期检查评比制度,每季一检查,每年一总结,严格责任奖惩措施。大力开展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居民小区活动。同时督导单位及小区物业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认真抓好卫生管理,切实搞好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八)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东昌府区、经济开发区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将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管理纳入城市卫生一体化管理,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道路修补与养护,完善道路两侧绿化美化和供排水管网建设,对列入规划尚未实施的街巷道路硬化工作要进一步抓好落实。要结合实际,建立城中村卫生管理责任制,对在城中村及小巷内出现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摆摊点、店外经营、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及时予以治理,并视情节对当事人依法予以处罚,对城中村及小街巷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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