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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2007年上海市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的通报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2007年上海市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的通报
(沪房地资[2008]292号)


有关区县房地局:
  为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53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的地籍管理工作,市局于2005年2月制定了《关于本市开展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达标实施方案》(沪房地资权[2005]95号),对开展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内容、组织形式、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和规范化成果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各区县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专门成立了地籍规范化建设工作组,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07年,有10个区县局向市局提出达标验收申请,经市局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达标考核小组根据《上海市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内容及标准(试行)》的要求,认真考核评定,10个区县局的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已通过达标验收。现将名单通报如下:

  1、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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