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城区重点服务业项目建设协调委员会等12个临时机构成员名单的通知
(德政办字〔2008〕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确定成立德州市城区重点服务业项目建设协调委员会、德州市加快城区城中村(居)旧住宅区和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华能德州电厂向市区供热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德州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德州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德州市口岸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德州市绿化委员会、德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德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德州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德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同时,将德州市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德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并调整部分组成人员。现将成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责任分工,积极开展工作。今后各临时机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递补,并向临时机构办公室通报,不再行文公布。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德州市城区重点服务业项目建设协调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吴翠云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
史好泉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李保海 (副市长)
成 员:
张如廷 (市长助理、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邵自升 (市长助理、市建委主任)
崔书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立来 (市发改委主任)
战士平 (市财政局局长)
刘建中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侯有喜 (市服务业发展局局长)
王 红 (市规划局局长)
杨宝庆 (市人防办主任)
宁玉河 (市房管局局长)
韩泽木 (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侯 波 (市国税局局长)
杜筱军 (市地税局局长)
刘 波 (市工商局局长)
贾广军 (市人行行长)
葛兆军 (德州供电公司总经理)
王德第 (德城区委副书记、区长)
王庆华 (德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协调委员会的职责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负责城区重点服务业项目建设推进工作。(一)负责研究制定加快推进城区重点服务业项目建设方案,提出阶段性工作重点和措施,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二)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委员会全体会、碰头会、专题工作会、服务业项目协调联席会,研究决定城区重点服务业项目建设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服务业项目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三)加强对城区重点服务业项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认定城区(市区)市级重点服务业项目,对重点服务业项目的规划、立项、审批、开工建设、完工使用,实行全过程的督导实施,落实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的各项优惠政策。(四)及时协调解决城区重点服务业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五)以协调委员会名义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提交重要报告、请示。(六)负责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城区重点服务业项目建设工作的指示和交办事项。
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服务业发展局,承办协调委员会做出的各项决定,侯有喜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