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政风行风建设的水平。按照《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的要求,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一是抓好制度规定的学习教育。要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三条高压线”、对“一把手”监督的“四项要求”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讲话中提出的“五个决不允许”等各项制度规定,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重点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内民主集中制的要求,抓好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局工作规则以及“三重一大”等制度规定的贯彻执行,加强对行政审批、规划计划、资金分配、资源调剂、干部使用、工程建设等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级干部和办事人员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三是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重点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对领导干部和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程建设以及人、财、物管理等部门的人员利用职权、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此外,还要深入开展文化建设,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单位、进家庭、进人心活动,努力营造加强党风、政风和行风建设的良好环境。
三、实施步骤
根据《2008年上海市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今年全市安监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中旬)。召开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动员大会,传达贯彻国务院和上海市政府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对2008年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动员;市安监局党政主要领导与局属单位、区县安监局主要领导签订政风行风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格局。
(二)推进实施阶段(7月下旬-10月)。各级安监部门要下大力抓紧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开展自查自纠,着力整体推进,全面落实任务。市安监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拟在7-8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研究和改进工作;拟在9-10月份组织一次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推进会,通报情况,经验交流,推进工作落实。同时,市安监局将及时编写《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简报》,宣传先进典型,加强经验交流,共同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