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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沪安监管危化〔2008〕158号)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控股(集团)公司,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奥运上海赛区安保协调小组《关于北京奥运会期间本市实行社会面从紧从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奥协调字〔2008〕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应急〔2008〕96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加大管控力度,确保本市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有序,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或爆炸、燃烧、泄露、中毒等事件的发生,全力以赴保障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平安顺利召开,现将下阶段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强化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奥运会召开在即,各区县、各系统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实现“平安奥运”为工作中心,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目标,采取超常规措施,进一步加强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对本地区、本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六大环节的相关单位,要采取更紧的措施、更严的执法、更实的预案,全力以赴,把奥运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二、严格实施从紧从严对策,暂停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

  要严格按照《上海市人民市政府关于奥运会期间本市停止和限制爆炸、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的通告》(沪府发〔2008〕29号)要求,7月20日至8月25日,严格实施剧毒化学品从严从紧监管。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将暂停受理新增剧毒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申请,并督促相关单位停止剧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各区县、各系统要认真贯彻和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督促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停产停业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对剧毒化学品储存仓库的监管,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出入登记和值班制度,严防超限、超量储存,确保安全。在此期间,对涉及国计民生以及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和大型企业生产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经营的项目,要督促相关单位向市安全生产监管局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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