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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单位)和事项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单位)和事项的通知
(德政办字〔2008〕28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和事项,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集中办公优势,推进全市公共服务体系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德发〔2008〕7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和事项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和单位45个,其中,行政审批部门和单位32个,审批环节经营性服务单位13个;集中办理329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其中,行政审批类事项277个,服务类事项18个,收费事项34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保留的审批部门和单位(30个)
  市发改委、经委、安监局、建委、城管执法局、民政局、司法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交通局、外经贸局、水利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卫生局、服务业发展局、人防办、房管局、规划局、地震局、统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气象局、消防支队。
  二、调整出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和单位(10个)
  市公安局、物价局、教育局、林业局、粮食局、信息产业局、广电局、畜牧局、海关、检验检疫局。
  三、新增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部门和单位(2个)
  市旅游局、人民银行。
  四、保留和新进审批环节经营性服务单位(13个)
  德州市司法局公证处、德州环境科学研究所、德州市节能监察支队、德州市城市规划技术服务站、德州市土地勘测规划站、德州市防雷中心、德州聚安特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德州建信工程咨询中心、德州永泰电气检测站、德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德州正元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山东省公路技工学校营运汽车驾驶员职业培训学校、德州市道路运输协会培训中心。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做好调整优化工作。所有进驻部门和单位要切实下放权力,充分授权给办事窗口,每个项目的受理、办理、收费、发证等环节都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完成,严禁“体外循环、两头受理”。要不断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窗口工作人员要遵守各项纪律,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服务、优质服务。调整出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要按照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在本单位继续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适应新形势,不断研究探索行政审批工作规律,建立完善行政许可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和环节,大力推行联审联办和领办督办制度,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及服务、收费事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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