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一)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以整治假冒、仿冒注册商标、侵权盗版和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等侵权活动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集中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公开曝光一批大案要案,进一步遏制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多发的势头。对重点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执法,现场查处各种侵权行为。以商品批发、零售市场为重点,开展打击“傍名牌”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食品、农产品、药品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涉外商标等违法行为。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项行动,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加强和改善对重点知识产权企业的保护,完善“全省保护知识产权重点企业联系制度”,进一步扩大联系企业范围,建立完善工作网络。
(二)充分发挥投诉举报中心的维权服务功能。抓好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健全“中心”举报投诉受理、转交办理、跟踪监督、办结反馈、情况汇总等工作机制,强化案件督办,提高依法维权服务水平。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教育培训和舆论宣传。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多层面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对保护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和维权意识。围绕“4.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策划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扩大保护知识产权活动影响,增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三、整治打击商业欺诈行为
(一)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重点打击多层次、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利用互联网传销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和培训场所、货源、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建立主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案件移送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传销案件。加快建立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三年规划》,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强化基层防控机制,进一步减少传销生存空间,遏制传销活动回流反弹。实施打击传销工作区域分类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传销活动相对集中地区的整治力度。
(二)深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以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违法问题多发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广告作为广告监测和查处的重点,强化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集中开展以整治非法“性药品”、性病治疗和以公众人物、名人发布违法广告为重点的专项行动。落实《
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完善发布主体内部审查制度,探讨建立媒体单位违法责任人问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