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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民政局关于下拨2008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通知

贵阳市民政局关于下拨2008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通知
(筑民发[2008]102号)


各区(县、市)民政局:

  根据市委《贵阳市农村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和危房改造工程的意见》(筑党办发[2008]23号)、市政府《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筑府发[2008]82号)精神和全市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专题会议要求。为确保2008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现将有关资金下拨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此项资金为雪凝灾害期间社会捐赠款600万元整。现补助你局600 万元,专项用于你区(县、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工作要求:各区(县、市)民政局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帐管理,严禁截留挪用。并于6月30日前来市民政局计财处划拨相应款项。

  特此通知

贵阳市民政局
二00八年六月十八日

  雪凝灾害期间社会捐赠款600万元资金分配表

  制表单位:市危改办        制表时间:2008年5月29日

 

单位

任务

(户)

资金安排(万元)

 

备注

合计

市级

区(县、市)级

花溪区

311

155.5

93.2

62.3

 

乌当区

541

270.5

81.15

189.35

 

白云区

259

129.5

38.85

90.65

 

修文县

317

158.5

95

63.5

 

开阳县

270

135

81

54

 

息烽县

279

139.5

83.8

55.7

 

清镇市

423

211.5

127

84.5

 

合计

2400

1200

600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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