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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沪安委办〔2008〕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做好奥运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生产安全,为成功举办奥运会和全面完成今年各项任务提供保障,现就进一步加强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北京奥运会举办在即,做好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因责任不落实、相互推诿扯皮、玩忽职守而造成的事故,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当前正值夏季高温,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际,认真部署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抓好以防暑降温、防台防汛、防火防爆为重点的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专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巩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近期开展一次回头查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整治和督办力度,做到隐患治理责任、治理资金、保证措施、时限要求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要盯住重大隐患整改不放,跟踪督办,一抓到底,直至根治。对安全生产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问题和重大危险源要有专人负责,严防死守。对于存在隐患而一时无法消除的企事业单位、生产工序、生产装置和设备设施,要立即采取停产整顿措施,未得到有效整治的,不能开工生产。对在奥运期间因隐患整治不到位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从严追究责任。要特别重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重大机械装备、民爆器材等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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