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阳市教育局关于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

  10.实行新的中职招生统计制度和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

  根据教育部及省招考中心的要求,今年起将实行电子注册学籍,按生源地统计招生数,计算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各区(市、县)应打破招生壁垒,鼓励支持初中毕业生报考本市或本省中职校。各区(市、县)及所属中职学校应将当年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统计,把握就业状况和就业率情况,使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更趋合理。

  11.科学制定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

  根据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确定各区(市、县)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人数,再根据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年度规划,通过普职比确定升入中职学校的人数,据此列入目标,年终进行考核。

  12.统筹联合办学

  按照扶优扶强原则,各区(市、县)职教中心(职校)需要联办专业的,应充分发挥市属中职校的资源,共同做好专业的发展。

  13.严肃招生纪律

  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严禁违规招生。要维护学生权益和学校利益,促进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制止抢拉生源、恶性竞争、利用中介招生等行为。由市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14.做好就业工作

  市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为各中职校做好就业指导及就业信息的收集发布,协调组织就业推介活动;各中职校要加强指导及就业培训,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积极主动联系企业,寻求市场,立足省内市场,开拓省外市场,采取“订单式”培养,提升毕业生就业率。

  五、职教专项经费的使用原则和使用方向

  15.使用原则:“扶优扶强、兼顾一般、逐步推进公、民办学校共享”。

  16.使用方向:

  (1)市属中职学校基本建设;(2)各级职教中心基本建设的配套实施;(3)市域统筹的骨干专业基本设施设备;(4)社会聘请的专业教师薪酬;(5)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6)教研工作及职业技能竞赛;(7)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

  17.使用监管:由职教、计财、监察等机构加强对经费使用的事前研究,使用过程的全过程管理监督,加大督查力度,使职教经费为职教的发展发挥最大效益。

贵阳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