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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

  注:每项所扣分值累计扣完分值数为止。

责任主体

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

计分方法

二、市城管局

(总分100分)

市容环卫管理

(100分)

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实施粪便无害化处理。

20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2、严格规范建筑垃圾(渣土)的行政审批管理,加强对建筑垃圾渣土的处置和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查处渣土运输车辆抛洒滴漏和车轮带泥行驶行为。

20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3、经批准设置的机动车清洗场(点)各种设施完善,规范有序,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10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4、主干道沿街的店牌店招设置规范、无破损、无缺字、错字等现象,查处各种违规店牌店招设置。

20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5、户外广告、门楼招牌设置规范有序,经批准的布幔、条幅等户外广告悬挂有序、美观。

10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6、指定路段的非机动车停放场点秩序整齐、规范,场地清洁卫生。

10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7、夜景灯光设置管理规范有序,亮灯完好率达90%以上。

10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三、镇江工商局

(总分100分)

相关市场管理

(100分)

1、南门大街夜市管理规范有序,整洁卫生,按时出收摊,有专人保洁,做到集散场清。

40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2、九里街、花山湾、桃花坞、南门大街等自办菜场管理规范有序,并认真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环境卫生整洁。市场内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场内经营户实行“一桶一盖”,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配套公厕清洁卫生。市场内下水道有防鼠网等设施。

30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3、加强对市区相关专业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场内设置垃圾收集设施,摊位设置有盖垃圾收集桶,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0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4、市场周边合理划线停车、标志醒目,车辆按机动车、非机动车分类划线停放,整齐有序,有专人管理,周边店面无店外店。

10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四、市水利局

(总分100分)

市区河道管理

(100分)

1、市区管辖河道特别是古运河风光带水面洁净,水面漂浮物清除及时,做到水面基本无漂浮物(暴雨期间除外)。

40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2、沿岸斜坡、岸坡桥堍干净整洁,无积存、暴露垃圾、杂物。所辖河道两侧道路清扫保洁到位,各种垃圾日产日清,绿化及园林设施管护到位。

20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成片垃圾堆(1平方米以上)每处扣0.5分。

3、河道护栏完好、无破损;市区管辖河道两侧道路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管辖范围内无新违法建设,原有违法建设逐步拆除。

10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4、市区管辖河道两侧道路无占道经营。

10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5、水利工程及所辖的水利设施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10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6、滨江风光带市容环境整洁有序,环境卫生保洁到位。

10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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