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主体
| 项目
| 考评内容
| 分值
| 计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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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区政府(管委会)
总分500分
| 3、菜市场管理
(100分)
| 场外管理
| 1、市场周边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洁,无积存、暴露垃圾。
| 15
| 发现一处未达标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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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区域内无马路市场或无证流动摊点,周边店面无店外出摊、占道经营。
| 15
| 发现一摊点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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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套停车场标志醒目,车辆按机动车、非机动车分开划线停放,整齐有序,有专人管理。
| 10
| 发现一处乱停放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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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内管理
| 1、市场门面整洁,场内通道畅通,无杂物堆放、占通道经营。
| 10
| 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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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场内设置导购图、宣传公示栏、公平秤处、意见箱和消费纠纷调解室,摊位设置划行归市,区域标志明显。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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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场内地平干燥无污垢,墙面整洁无蜘蛛网,无乱张贴,无乱搭挂,无乱拉乱接电线,门窗整洁。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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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活禽经营区相对独立,配有上下水、冲洗、防鼠网等设施,通风排气良好,无臭气外溢,卤菜销售点有防蝇设施。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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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场内设置垃圾收集房,摊位设置有盖垃圾收集桶,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配套公厕清洁卫生。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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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管理
(100分)
| 1、无成堆暴露垃圾和建筑垃圾,无焚烧垃圾现象。
| 20
|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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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垃圾房、垃圾箱(桶)整洁、完好,周边无暴露垃圾,无垃圾焚烧痕迹。
| 20
|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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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厕设施完好,排水通畅,保洁及时,厕内无明显臭味。
| 10
|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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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路面平整干净,无乱堆放、乱搭建、乱摆摊设点、乱停放车辆、乱竖杆牌、乱排污。街道两侧公共设施上无晾晒衣物行为(含市区主次干道)。
| 20
|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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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畜禽全部圈养;主次干道两侧100米范围内无畜禽养殖场。
| 10
| 发现一处不圈养扣0.5分;发现一处畜禽养殖场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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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无成片的搭建棚户、废品收购点。
| 10
|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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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
| 10
|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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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防违拆违管理
(100分)
| 1、及时查处街巷小区乱钉乱挂、乱堆乱放以及个人违法建设等行为,无新违法建设。
| 60
|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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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及时查处市区主次干道两侧、广场四周乱钉乱挂及违法建设等行为,无新违法建设。
| 40
|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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