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
(镇政发〔2008〕53号)
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围绕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实现长效管理为目标,以“属地管理、各负其责”为重点,以完善“大城管”体制机制为核心,以督查考核和奖惩问责为保障,建立市、区两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完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网络,规范城市管理流程,实行实时、动态和精细管理,努力实现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群众满意度的再提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江市城市管理协调委员会,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南山风景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参加,主要负责城市管理协调指挥和监管奖惩。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城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三、创新管理
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强化区级政府城市管理工作职责,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市各有关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职能,将城市管理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创新城市管理手段,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数字化管理平台由市统一建设,2008年覆盖京口区、润州区、南山风景区,2009年扩大至丹徒区、镇江新区城市建成区范围。
四、加强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日常保洁管理,“五小”行业管理、占道经营管理,菜市场管理,交通秩序管理,市容市貌管理,防违拆违管理,市区河道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物业住宅小区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市政建设管理,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管理,除“四害”管理等内容。
五、严格考评
建立城市长效管理考评机制。市城市管理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城市长效管理的日常考评工作。考评对象为各区政府(管委会)以及涉及城市管理的市各有关部门。考评工作依托数字化城管平台,实行天天检查,月月点评,年底兑现奖惩。责任单位每月得分包括现场得分和整改得分,每月考评汇总排序,考评结果在媒体公布。年底汇总全年城市长效管理总评成绩,进行排序。排序结果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
六、奖惩政策
建立城市管理保证金制度和问责机制,将城管工作的绩效、绩誉和绩位挂钩,不断强化工作责任,充分调动各个层面加强管理,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对各责任单位和个人实行单位保证金加个人保证金的“捆绑式”考核制度,市政府配套专项经费,年底兑现奖惩措施。
七、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更加重视长效管理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要求,健全机制,加大投入,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区、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着力解决好城市管理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城市长效管理水平。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措施,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城市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 镇江市城市长效管理考评内容及标准(试行)
2. 镇江市城市长效管理考核考评办法(试行)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1:
镇江市城市长效管理考评内容及标准(试行)
责任主体
| 项目
| 考评内容
| 分值
| 计分方法
|
一、各区政府(管委会)
总分500分
| 1、日常保洁管理
(100分)
| 1、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无卫生死角,边角无淤泥,无乱堆乱放,无瓜皮果壳、纸屑、烟蒂、废弃物、杂物堆放等,无暴露垃圾。
| 20
|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2、街巷里弄清扫保洁无卫生死角,无杂物、暴露垃圾,无乱贴乱画。
| 20
|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3、按规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其周围无暴露垃圾,环境卫生清洁。
| 10
|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
4、垃圾收集容器设施完好、整洁,房(箱)内垃圾不满溢,实行日产日清。
| 15
|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5、公共厕所设施完好,排水通畅,无粪便淤塞,保洁及时,内部整洁,厕内无明显臭味。
| 15
|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6、生活垃圾转运站内外场地整洁,无散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存污水。
| 10
|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7、垃圾、粪便运输车辆车体整洁,实行密闭运输,运输中无抛洒滴漏、污染路面。
| 10
|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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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五小”行业及占道经营管理
(100分)
| 1、有卫生许可证。
| 10
| 经营单位无卫生许可证,每发现一起扣0.5分。
|
2、有营业执照。
| 10
| 经营单位无营业执照,每发现一起扣0.5分。
|
3、清洗、消毒、保洁、冷藏、通风、防蝇、防尘、防鼠等基本卫生设施、设备配置齐全。
| 10
| 每缺一项扣0.5分。
|
4、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个人卫生良好。
| 10
| 发现一起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5、店堂内外环境整洁、卫生,没有脏、乱、差现象。
| 10
| 发现一起不符合要求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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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次干道及街巷小区无店铺外溢、流动摊点经营现象,取缔露天市场、占道洗车、露天占道烧烤摊点;经批准设置的临时疏导点管理规范、整洁有序,卫生保持良好,地面干净整洁。
| 40
| 发现一起不符合要求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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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废品收购点证照齐全,无外溢,管理有序,符合市容环境卫生标准。
| 10
|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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