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为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办好十件实事的决定

  责任单位:新城办。责任人:邵自升。分管领导:史好泉。
  七、启动村卫生室规划建设工程,提高村级卫生室服务能力
  规划建设4000处标准化村卫生室,利用4年时间完成规范建设任务,提高村卫生室服务能力。2008年完成首批1000处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通过省、市、县(市、区)、乡镇、村联动,实行一次规划、分步建设,全面实施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每处标准化村卫生室配备2名以上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并定期参加培训,配置基本设备设施,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四室分开,争取单独设立预防保健室、康复室或化验室。
  责任单位:卫生局。责任人:周建中。分管领导:陈福祯。
  八、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900元
  2008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800元提高到900元,把年人均收入低于900元的农村特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万人,总数达到15.7万人。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责任人:刘治温。分管领导:满春重。
  九、健全完善全市廉租住房制度,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
  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搞好经济适用房在商品房小区的配建试点工作。市区建设规模不低于5万平方米,争取解决800个困难户的住房问题。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将经济适用房分配到户,解决部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各县(市、区)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从最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健全完善保障方式,在租金补贴的同时,对自行租房确有困难的廉租户实施实物配租。适当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条件并提高保障标准。2008年底,全市廉租住房保障户数力争达到2100户。其中,德州市区(含德城区、德州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及河东新城)1300户,十县(市)合计800户。德州市区租金补贴达到1000户,实物配租300户;十县(市)租金补贴合计600户,实物配租200户。德州市区300户实物配租的房源包括新建200套廉租住房和收购100套二手房。十县(市)200户实物配租的房源包括新建100套廉租住房和收购100套旧二手房。
  责任单位:市建委、房管局。责任人:邵自升、宁玉河。分管领导:史好泉。
  十、完善城市防汛设施,提高市区防汛能力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