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为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办好十件实事的决定
(德政发〔200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促进社会和谐,根据群众要求最迫切、多数人受益、长期起作用、力所能及的原则,市政府决定2008年继续为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办好十件实事。
一、继续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确保城乡群众饮水安全
2008年计划新建自来水工程15处,铺设主管道943公里,支管道1468公里,入户管道2064公里,增加通水村庄602个,受益人口27万人;改造自来水工程50处,铺设主管道845公里,村内管道5682公里,改善703个自然村的供水质量,受益人口45万人。平原县、乐陵市、庆云县、夏津县、宁津县利用已建成的水库对430个村庄、25万人的自来水工程进行水源替换。确保乐陵市杨安镇水库6月底前竣工蓄水,争取禹城市李三尖水库2008年底前竣工。能够利用水库供水的优先以水库为供水水源,水库未建成而深层地下水水质含氟又较高的县(市、区)自来水工程都要安装降氟设备,确保群众安全饮水。对新建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乡镇水利站组建供水公司管理;对新建的小型供水工程,确定由工程受益范围内的用水合作组织负责管理;对由私人投资或股份制修建的供水工程,实行“政府引导服务、业主自主管理”。按照计量供水、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水价,落实生活用水定额、超定额累进加价的管理办法。
城区使用自备井用于生活的共72个单位,从现在开始到2008年底,完成生活自备井的关停工作,确保城区居民饮水安全。关停顺序为:居民小区、学校、宾馆饭店及其他。关停自备井由市水利局牵头负责,市国土资源、城管执法等部门参与,市公用事业局负责接通用水户自来水供水管道。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公用事业局。责任人:祖传虎、韩泽木。分管领导:史好泉、韩建亭。
二、建设41个乡镇客运站,改善群众出行条件
按照农村客运管理、农村货运管理、农村公路管理、交通规费征收“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完成41个乡镇客运站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工程,建立和完善以乡镇客运站为依托、农村公路为纽带,连接城乡、辐射村庄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明显改善全市8000多个行政村400多万农民群众出行和候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