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工商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进一步开展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工商通〔2008〕122号)
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进一步开展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进一步开展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贵阳市工商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日
附件:
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进一步开展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工商系统进一步开展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对非法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的清理,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竞赛环境,根据国家食药监局、国家工商总局等八部委《
关于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164号,以下简称《八部委通知》)和国家工商总局《
关于进一步开展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08]103号,以下简称《总局通知》)、省局《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进一步开展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商职能及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任务
根据总局、省局的统一要求,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全市范围内对违法生产经营兴奋剂的行为进行彻底治理。主要任务是: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对全市化工类生产经营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下同)进行重点清查;对生产企业和药品市场进行明查暗访,重点范围是化工类生产经营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非法生产经营兴奋剂行为进行查处。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全市工商系统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工商系统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对全系统兴奋剂治理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