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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全市金融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全市金融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阜政秘〔2008〕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全市金融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千方百计搞活资金融通,增加地方信贷投入,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贡献。为此,根据考核结果,市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全市金融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授予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阜阳银监分局“2007年度全市金融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各奖励6万元。

  授予省联社阜阳办事处、徽商银行阜阳分行“2007年度全市金融工作评比一等奖”,各奖励6万元。

  授予工行阜阳分行、农发行阜阳市分行、农业银行阜阳分行“2007年度全市金融工作评比二等奖”,各奖励4万元。

  二、对建行阜阳市分行、中国银行阜阳分行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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