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行政许可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一)通信管道建设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关于(XX单位)通信管道建设申请的批复》,有效期限1年。
(二)通信管道使用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关于(XX单位)通信管道使用申请的批复》,有效期限2个月。
法律依据:本实施办法规定。
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一)通信管道建设,领取许可证并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完成施工(开工前需取得规划、城管、交警部门相关审批)。
(二)通信管道使用,领取许可证并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完成施工(开工前需到管道所有权单位缴纳相关费用)。
十三、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四、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无。
附件1
办文回执号:
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深圳市通信管道建设项目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单位法人签名:
申 请 文 号:
填 报 时 间: 年 月 日
深圳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
二○○八年
通信管道建设项目申请办理指引
一、申请资格
1.持有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2.部队国防通信建设、深圳电视台、深圳海关等专网的建设单位;
3.经市政府批准的专项工程建设单位。
二、申请数量
一次通信管道建设申请一般不得超过10管程公里,一个单位1周内只能申报1单。
三、审批依据
《
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第
十七条。
四、办理流程
网上受理申请→基础设施与安全处审核→路由核查→建设信息公示→基础设施与安全处起草批复件→分管领导审批→印制文件→返回结果。
五、审批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六、提交材料
1.填写《深圳市通信管道建设项目申请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各通信运营单位对该路段申请建设通信管道的需求意见(原件);
3.属市政府、国防专项工程的,必须提交经批准的项目计划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第一次申请(含每年第一次申请)建设的单位还需提交以下资料: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登记、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有关填写内容及报送说明
1.企业法人代码:应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法人代码,没有企业法人代码的企业应先办理企业法人代码本;
2.企业所在地代码:01:罗湖区,02:福田区,03:南山区,04:宝安区,05:龙岗区,06:盐田区;
3.行业代码(4位):应根据企业经济活动性质,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编制的行业分类代码规定填写;
4.信用等级:指由本企业的开户银行核定的信用等级;
5.申请书各项内容须如实填写,各项栏目不得空缺,无此内容时填“无”,数字一律取整数,企业名称需填写全称;
6.申请书填写一式叁份装订成册,同时报送录有完整信息的软盘一张。所附图纸按A4纸出图。
目 录
一、申请建设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申请建设项目单位基本经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