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8-2010)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8-2010)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8-201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牡丹江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8-2010)

  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基础,着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体制和机制创新,有效缓解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原则,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原则,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以现有基层医疗机构转型为主,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并重和中西医结合原则。
  二、工作目标
  (一)到2010年,全市城镇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4个。其中:东安区、西安区、爱民区、阳明区共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6个;绥芬河市、宁安市、海林市、穆棱市共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2个;林口县、东宁县共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个。
  (二)到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确保居民就近(一般步行不超过15分钟)得到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三)到2010年,社区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计划免疫接种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9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控制率达到75%以上,残疾人社区康复覆盖率达到90%以上,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8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