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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业百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业百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农业"百园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六月十日

  全市农业“百园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园区化"精神,搭建农业项目建设大平台,今年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了农业"百园工程",该工程被列为市政府一级目标进行重点推进。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协会、大户)为主,科技支撑的方式,通过园区的示范、辐射、带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全面提升我市现代农业水平。
  二、建设定位
  突出体制、机制创新,重点发展企业牵动型、协会组织型、科研功关型、教学示范型、技术推广型、项目带动型园区。通过园区生园区,园区带园区,全力打造具有我市鲜明特色的农业园区集群,把园区建成引进项目、承载项目、培育项目的平台。
  三、发展目标
  自2008年至2010年,利用3年时间,建设百个大、中、小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科技示范、生态旅游类等农业园区。
  四、工作任务
  农业"百园工程"建设实施市、县(市、区)、乡(镇)联动。牡丹江市建设4个大型综合农业园区;宁安市、海林市、林口县、穆棱市、东宁县各建设5个中型综合或专业农业园区,绥芬河市、四城区各建设3个中型综合或专业农业园区;各乡(镇)各建设1个中小型专业农业园区;鼓励有条件的村建设园区。大型园区要有项目支撑,树立大型宣传展示牌;中型园区要建设在交通方便地域,并树立大型宣传展示牌;小型园区要树立醒目牌匾。
  五、实施步骤
  建设"百园工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起步阶段(2008年)。对现有园区进行重新审视和定位,进行包装整理,促进园区升级;对新建园区进行科学规划和立项,为园区建设做好准备。具体是:牡丹江市完成2个大型园区建设;宁安市、林口县各完成2个中型和6个小型园区建设;海林市、穆棱市各完成2个中型和4个小型园区建设;东宁县完成2个中型和3个小型园区建设;绥芬河市和四城区各完成1个中型和1个小型园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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