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强节电节能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府办〔2008〕7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加强节电节能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七日
深圳市加强节电节能宣传工作方案
节电节能是实现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缓解当前我市煤、电、油供应紧张的重要手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节电节能工作的要求,做好我市电力等能源供需紧张局面的宣传和应对工作,进一步增强各行各业及全体市民节电节能意识,努力完成我市GDP能耗下降指标,根据全省《加强节电节能宣传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及工作目标
以“节电节能,科学发展”为宣传主题,通过节电节能宣传工作,引起全社会对节电节能的关注,在市民、企业及各类组织中形成自觉的节电节能意识,督促节能推广和节能改造等工作的开展,推进电力等能源的供需平衡与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节电节能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我市节能降耗目标任务。
(二)及时披露深圳当前电力等能源供应形势及应对措施,引导企业和单位科学有序用电。
(三)宣传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开展节电节能的活动、措施、经验做法和成效,以及相关节能先进技术、产品和日常节电知识。
(四)曝光浪费严重和不配合节电节能工作的单位、企业及监管责任部门。
三、宣传的主要方式和手段
(一)召开新闻发布(通报)会。
(二)通过广播电视媒体播放宣传文稿、录像。
(三)媒体定期播放节电节能公益广告。
(四)移动通讯定向群发供用电形势和节电节能信息。
(五)定期及不定期开展节电节能宣传活动。
(六)在公共场所张贴节电宣传海报。
四、主要工作部署和职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