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南通市参加第四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8〕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发改委《南通市参加第四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南通市参加第四届
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
(市发改委 二○○八年七月)
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苏北发展协调小组和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四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将于2008年11月6~8日在连云港市举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四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41号)文件精神及6月13日省政府相关筹备会的有关要求,制定南通市参加第四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南通市第四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蓝绍敏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缪三义和市发改委副主任李振冲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由发改委副主任李振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要求
第四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是省政府动员省内外各界力量,针对苏北区域特点举办的全省性大型投资贸易洽谈活动。办好本届洽谈会,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更主要的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苏北发展的政治任务。本次洽谈会以“加强区域合作,推进产业转移”为主题,以投资贸易洽谈为主要形式,会议地点设在连云港国际展览中心。省政府要求各地区组团要面向全社会,有针对性地选择和组织一批有代表性的企业和单位,准备一批有特色的合作项目带到会上,参加投资贸易洽谈和科技项目合作洽谈或签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各县(市)、区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二)各县(市)、区要独立组织企业参会,着重推介向苏北地区投资的项目和与发达地区合作的招商项目。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此次活动应予财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