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8〕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市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民发办、工商联、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南通银监分局等七部门《关于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关于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若干措施
(市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民发办、
工商联、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南通银监分局 二○○八年七月)
今年以来,我市经济总体上继续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但是在宏观环境日益趋紧的新形势下,部分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严峻挑战,融资难的矛盾尤为突出。为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推进会精神,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现就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提出八项措施:
一、高度重视和积极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中小企业是我市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年来,在争创江苏民营经济第一大市过程中,我市中小企业蓬勃发展,为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全市中小企业数约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0%,从业人员占全部企业职工总数的70%以上;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与银行的融合度日益紧密,命运休戚与共。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对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节能减排要求提高,加上信贷紧缩、出口退税调整等因素的影响,中小企业发展面临许多新的矛盾,融资难度不断加大,由此带来的金融潜在风险也在加剧。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要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作为当前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调查研究,积极采取措施,推进银企对接,促进银企互信,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二、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按照国家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要求,着眼于维护区域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和防范金融风险,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努力做到“三个确保”:确保中小企业贷款增幅高于贷款总额增幅;确保中小企业贷款规模不被挪用、挤用、占用;确保表外业务和市外争取的贷款增量主要用于中小企业信贷。加强银行、担保公司与中小企业的对接,加大担保业发展的扶持力度,鼓励银行适度放大对担保公司承保中小企业贷款的担保倍数。根据当前金融形势和任务,调整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目标,突出“三个确保”,提高中小企业贷款增长的考核权重,支持帮助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紧环境下渡过难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