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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工作重点

  (一)依法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统一集中上网公开。

  1.全面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对本单位所有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的范围包括: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征收权、行政强制权以及其他行政执法权。

  2.认真编制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各部门按照《南通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规范--部门及行政执法事项编码规则》的要求,对经过清理核定的行政权力,编制职权目录。职权目录应按照权力的类别分类编写,列明权力编码、行使依据、承办机构等。流程图应按照权力运行的程序、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保护途径和方式、信息反馈通道等项目进行编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程序的,要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流程图。对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需对自由裁量标准进行细化、固化。行政权力内容发生变更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调整修订职权目录和流程图。

  3.申报核定和统一集中公示。各部门将清理的结果,包括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相关规定报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其中,垂直管理部门报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涉及人事编制的报本级政府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经核定的行政权力项目及其依据、行使程序,将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政府部门的门户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如行政职能发生调整和改变,应及时提出调整说明,按照规定报送核定。

  (二)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完善政府上网工程。

  1.推进机关办公自动化,建立健全部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要抓紧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单位)、本地区的电子政务网,在依法对权力进行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权力运行,形成标准化的业务流程,并通过电子信息系统予以固化。要通过办公自动化建设,实现对权力运行相关数据的统一管理,实行全程电子化运行。在部门电子政务的基础上,进行资源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厅。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要立足高效、节约,已建立行政电子政务系统的单位要继续巩固提高,进一步完善功能,扩大应用范围,提高应用水平;未建立行政电子政务系统的单位(除专业性较强的单位外),可以直接进入市统一办公平台办公,节约经费,实现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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