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北药开发基层实用技术专修班工作的通知
(伊政办发〔2008〕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
为充分利用我市职业技术教育资源,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按照《伊春市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和《伊春市大力发展北药产业的实施意见》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人事局、市北药办和伊春林校将联合举办北药开发基层专业实用技术人员专修班,以切实解决基层严重缺乏北药开发实用技术人才问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修班要紧紧围绕“制药兴财政,药材富百姓”的北药
开发方针,以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受益百姓为办学宗旨,培训一批工作在北药产业生产第一线,可以长期为北药开发服务,有丰富的北药开发实践经验的基层实用型技术人员。
二、专修班招收全市各县(市)区局林场(所)、乡镇、村屯、生产基地从事北药生产,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的一线骨干技术人员。各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招生条件派选人员。
三、专修班学制为一年半,共计三个学期,采取不完全脱产阶段性授课方式,每学期集中30-40天时间授课,其余时间回原单位工作。最后学期安排学员考察实践和论文答辩。教学按中等专业学校规定的课程进行安排,内容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实习和考察均安排在本市。
四、专修班学费(含书费和学员考察实习费)每人共计4000元整,由学员个人承担2000元,县(市)区局财政(财务)承担1000元,市北药基金和伊春林校给予补助优惠减免解决1000元。学习期间由本单位对学员按出差标准给予补助。其他费用由学员个人承担。
五、专修班学员录取计划已纳入国家中等专业招生计划序列,由省教育厅颁发普通中专毕业文凭和就业报到证。市人事局向学员所在的县(市)区局人事(劳动)部门开具干部介绍信,享受正式中专毕业生待遇。
六、专修班学员毕业后,林业企业优先安排其在基层做特色产业经济技术人员工作。县(市)、乡镇在编制许可下安排其在基层做特色产业经济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学员毕业后要长期在基层工作,从事林下经济和北药生产,若自行离开原培养单位生产一线,应将财政(财务)承担的学费扣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