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政府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
(伊政发〔2008〕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社区服务工作是社区建设的重点,做好社区服务工作对于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7〕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社区服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社区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以不断满足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为出发点,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居(村)委会、民间组织、驻区企事业单位及居民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完善服务设施,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强化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和居民的认同感。
(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把不断满足城乡居民的物质文化需求,作为社区服务工作的根本着眼点,尤其是对城乡居民最关心、最现实、最需要的问题及时提供服务,为居民群众排忧解难。2、坚持社会化方向。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居(村)委会、民间组织、驻区企事业单位及居民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主体作用。3、坚持公益优先。优先发展与城乡社区居民基本生活紧密相关、具有公益性的各类社区服务业,大力发展多类型、多层次社区便民利民商业化服务,满足城乡居民的各种生活需求。4、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社区间的发展程度和居民群众需求方面的差异,因地制宜,分类发展,从城乡居民群众迫切要求和热切期盼的问题入手,积累式推进,力求使社区服务的方式、手段和服务内容,更加符合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
(三)主要目标。从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新农村的需要出发,通过努力,逐步在城乡社区形成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内容多样、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覆盖城乡社区全体居民的社区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社区居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
二、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