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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2008年新农村建设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2.补助资金

  2008年,市财政计划安排15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法定代表人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培训考察学习,提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和科技水平,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品牌战略,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化生产,以及评选和表彰活动等。

  (七)农机富民工程

  1.建设内容

  2008年全市计划建设10个农机专业服务组织、1个机械化示范农场、2个农机化科技示范园,创建1个平安农机乡镇、10个农机安全村,不断提高我市农业装备水平和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

  2.建设要求

  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建设,应拥有大中型主机2台以上,当年农机作业服务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农机社会化经营服务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机械化示范农场建设,耕种面积在2000亩以上,购买农机具总投入在50万元以上,农机具存放和管理场所在300㎡以上,农业生产主要环节机械化率达95%以上;科技示范园农机化建设,其中新桥科技示范园喷滴灌面积达到100亩以上,购买机具设备投入在20万元以上,大棚设施农业面积50亩以上,购买机具设施投入在50万元以上;生姜科技示范园的大棚建设达到10亩,形成35亩喷滴灌设施,机械设施投入不低于15万元;农机安全乡镇建设,农机管理机构健全,农机保有量较大,农业机械上牌率达90%以上,年度检验率达95%以上,区域内全年未发生农机责任事故;农机安全村建设,村级农机安全管理组织健全,管理台帐和监督管理办法健全,区域内农业机械上牌率达90%以上,年度检验率达95%以上,辖区内无农机责任事故的发生。

  3.补助资金

  2008年,市级财政计划安排农机富民工程补助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推动机械化示范农场、农业科技示范园机械化建设项目、创建平安乡(镇)、村和发展农机服务组织。

  (八)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

  1.建设范围

  全市现有农村河道(山丘区河道、洲圩区排灌干渠)总长约500公里,其中山丘区河道242公里,洲圩区排灌干沟渠258公里。针对这些河道(干渠)开展清淤整治,恢复农村河道(干渠)防洪、排灌、生态等方面的功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建设内容和标准

  通过对农村河道(干渠)进行清淤整治,扩展河渠容量,疏通水系,整治岸坡,并完善必要的配套建筑物等措施,使农村河道(干渠)排涝标准达到十年一遇标准,灌溉保证率达到85%以上,水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

  3.建设资金筹集

  经测算需清淤土方750万立方米。土方平均单价按6元/立方米,需投资4500万元,再考虑临时占压地青苗补偿200万元,配套建筑物改造300万元,合计总需投资5000万元。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用5年时间(2008-2012年)完成建设任务,每年完成清淤土方150万立方米,每年投资1000万元。建设资金由市与县(区)按1:1比例筹措,即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县(区)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同时积极争取上级相关工程项目投资,保证工程建设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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