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监督组负责现场纠正影响工程质量的违规行为,随时对农村公路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日常监督巡查情况在“附件2”规定的每次检查时间5天以前,以文字或电子文档的方式上报市交通局农村公路质量年活动办公室。
4、合理选择农村公路技术标准,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严格审查项目开工条件,做到资金不落实的不开工,没有图纸的不开工,没有技术交底的不开工,施工设备的技术管理人员不到位的不开工。
5、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招投标管理制度,有条件自行招标的可不进行委托招标,达不到国家发改委《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招标条件的,可采用议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报价合理、有能力、讲信用的施工单位。
6、各项目业主单位具体落实各参建单位质量责任,细化质量工作目标,强化质量管理,建立责任明确、目标明晰的质量管理制度;具体落实参建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措施。
7、对本单位负责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廉政巡查应达到100%。设置“群众举报箱”,完善群众对工程质量监督和廉政监督的机制,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
8、规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现场公示牌的设置情况,必须标示有工程项目名称、规模、投资、各参建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质量监督员、质量指标、投诉举报电话。
9、配合市交通局进行每季度的工程质量检查和实体抽查。(具体安排见附表)
附件2:
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质量管理岗位培训时间表
| 拟安排培训时间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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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质量岗位培训
| 2008年8月7日至8月12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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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质量岗位培训
| 2009年4月至5月期间
| 必要时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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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质量岗位培训
| 2010年4月至5月期间
| 必要时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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