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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公安局等六部门《不酒后驾驶-南京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08)》的通知

  2、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在公安交管部门车管所、交通违法、事故处理窗口摆放酒后驾驶肇事典型案例宣传展板、播放宣传光盘,开展警示教育。在餐饮娱乐场所广泛张贴、悬挂宣传不酒后驾驶的标语,在餐桌上摆放宣传不酒后驾驶的提示卡,提醒驾驶人不酒后驾驶。借助写字楼、商场、超市、医院等社会公共场所的可视系统、公交多媒体以及互联网播放文明交通公益广告、专题宣传片,利用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城市交通诱导屏以及手机短信等开展声势浩大的不酒后驾驶专项宣传。

  3、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教育本单位人员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与车辆单位及驾驶人签订责任状,并将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纳入职工综合考核内容。组织工会、团委、妇联等社会团体以及车友会等民间组织向全社会发出“珍视生命,拒绝酒后驾驶”的倡议。发动中小学生、单位干部职工经常提醒家庭成员、亲友、同事不酒后驾驶,及时劝阻酒后驾驶行为。与宾馆、饭店、酒吧等餐饮业签订协议,要求经营者承担劝阻酒后驾驶的义务,在从业人员中聘请义务监督员,劝戒酒后驾驶行为。发动群众举报酒后驾驶行为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通过媒体曝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以及造成的交通事故,消除少部分驾驶人的侥幸心理。

  4、开展“学习英雄赵宝成,争做文明交通人”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赵宝成等优秀民警严格执法的先进事迹,迅速在全社会掀起不酒后驾驶的宣传热潮。深入剖析酒后交通肇事典型案例,教育广大驾驶人认清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性,切实珍惜生命、珍爱家庭,杜绝酒后驾驶行为,自觉配合交巡警执法工作,切实改善执法环境。

  (二)深化文明交通创建工作,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1、深化推进全市“双迎双创”工作。市文明办、团市委、公安交管部门以及全市文明单位要以江南八区56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为基点,通过组织交通文明志愿者参与路口文明劝导协勤,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交通文明,人人关注交通文明,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共建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在此基础上,落实文明交通示范街和示范路口长效管理,进一步健全创建工作综合协调机制,长期组织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扩大文明交通示范街和示范路口创建范围,加大创建力度。

  2、实施交通文明示范路口文明指数测评。进一步加强路口文明交通创建力度,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措施,建立对行人、非机动车路口交通违法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客观评价重点路口文明交通综合得分,推动创建文明交通活动深入开展。路口综合得分由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执法管理、志愿者参与、交通设施完善、宣传氛围、市民感受度共六项得分组成。市文明办要组织市民巡访团,对56个路口进行测评。公安交管局要将市文明办提供的市民巡访团测评数据录入电脑,由电脑统计分析各路口测评结果,即文明路口综合指数。结合文明路口综合指数,分三个层面进行考核评比,由市文明办将文明路口综合指数统计结果以排行榜形式,通报各区县政府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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