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的意见
(宁政发[2008]1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煤电油气运和农资供应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08〕102号)有关精神,切实做好当前我市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确保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正常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当前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
近期,受国内需求增长过快及国际市场价格持续攀高等因素的影响,全国部分地区电煤、电力及成品油特别是柴油、天然气供应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紧张状况。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当前煤电油气运和农资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在积极落实抗震救灾各项工作的同时,按照抓早、抓实、抓紧的要求,全力做好全省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确保保供稳价,确保生产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各区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抓紧研究部署保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当前煤电油气运稳定供应,努力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全力保障煤电油气运供应
(一)积极搞好煤电油气运调运组织。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在电煤、成品油、天然气组织和调运中的困难,想方设法提高库存。各交通运输部门要坚持统筹兼顾,调整运输结构,挖掘运输潜力,加强运力调度,在保证抗震救灾物资运输的前提下,努力增加电煤、成品油等重要物资运输,对运输紧张的重要河道和船闸,优先保证电煤、成品油通行。航道部门要维护航道畅通,对煤油船舶实行“双优”(优先登记、优先过闸)政策,保证畅通。海事部门要加强现场巡检力度,保证航道安全畅通。航运部门要加强运输安全管理,督促水运、港口企业落实相关应急预案。要建立应急运输保障预案,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运力,一旦发生运输紧张,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突击抢运。
(二)重点保障电煤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