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定现有应急预案的通知
(昆政办〔2008〕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体系的基础,也是突发事件的处置依据。目前,我市已初步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保证了我市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应急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我市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应急预案修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应急预案修定工作的必要性
建立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机制,针对实际情况变化和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根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
《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后,现有预案的编制和处置依据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与国家法律保持一致,必须对照
《突发事件应对法》对现有预案进行修改和充实。同时,在我市突发事件处置实践中,也暴露出部分应急预案存在操作性差、纵向不统一、横向不衔接、分工不明细、措施不具体、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在一定程度影响了我市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因此,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应急预案体系,保证预案的合法性、科学性、操作性,健全我市应急管理体系,需要对我市现有应急预案进行全面修定。
二、预案修定的工作目标
通过对现有预案的全面修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形成以总体应急预案为核心,专项预案为主线,部门预案为保障,基层预案为支撑,条块结合,点面结合,上下统一,左右衔接,操作简便,应对科学,处置规范的应急预案体系。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时,应急预案能够拿得出,用得上,联得起,真正发挥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作用。
三、预案修定范围
本次预案修定范围是:各级政府和三个开发(度假)区,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制定的总体应急预案;各级政府部门和三个开发(度假)区,呈贡新城管委会、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及部门预案。社区、村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和学校、医院、商场、宾馆、物业管理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现有的各类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