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江苏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卫社妇〔2008〕10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医疗单位: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卫办妇社发〔2008〕7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我厅对《江苏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苏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江苏省卫生厅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江苏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部署,积极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全面落实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我省艾滋病疫情依然严峻,女性艾滋病感染者人数不断增加,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亟须加强。为切实保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进一步加强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工作,根据《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及《
卫生部关于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生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人为本、科学防治,提高人群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意识,预防育龄妇女感染艾滋病,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支持感染艾滋病病毒妇女对自己的生殖健康作出知情选择,为儿童及其父母提供关怀、支持和治疗等预防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艾滋病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对妇女儿童的影响,提高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1、建立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机制,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纳入婚前保健、孕产妇保健及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常规服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