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查客运车辆驾驶员违法行为。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比照春运交通管理工作的要求,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入到路面;交通运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从严管理客运车辆,强化路面管控。要根据客车通行辖区道路的规律和特点,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执勤、区域联勤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路面巡逻检查的力度,坚决查处客运车辆超员等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实行“逢车必查”,“逐车登记”制度;要在国、省道及高速公路的省际口、沿线收费站和服务区,设置临时检查点,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对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即:一律卸客转运、扣留车辆、按上限罚款、拘留)措施严肃处理;对同一客运单位的车辆有2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要对客运单位直接主管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五)加强客运驾驶员教育管理。6月底前,各地交通运管部门、安监、公安交警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对所有客车驾驶员进行集中教育,结合交通事故情况以及对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的分析,切实提高驾驶员对违法行车危害性的认识,提高驾驶员遵章守法意识,教育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开超员车、不开超速车、不开问题车、不开疲劳车”。对交通安全意识不强、经常违法肇事的驾驶员要重点教育,对屡教不改的,要坚决予以清理。
(六)广泛深入开展整治宣传。各地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和安监部门要密切配合,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通过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在当地集中开展大规模的客运安全宣传活动。要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发布通告等形式,及时报道专项整治情况和成效,对客运车辆及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进行曝光,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专项整治工作,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坐超员车、不乘带“病”车,不乘超速车。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和线索,要及时受理、核实、查处,查处情况要及时向举报人员反馈,同时对有功的举报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七)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各地公安、交通、安监部门要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加强日常执法监督力度,长抓不懈,保持道路运输市场的良好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交通部门要研究建立全省道路客运储备运力机制,继续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将专项整治与实现农村客运网络化工作结合起来,疏堵并举,对群众确有出行需求,但现有班线和运力不足的,要及时组织开班、增加运力,切实解决群众的安全出行问题。道路运输协会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的驾驶员予以通报,要求各会员企业不予录用。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