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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关于表彰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

中共合肥市委关于表彰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
(合发〔2008〕18号)


  2006年以来,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艰苦奋斗,为我市各项建设事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特别是今年以来在抗击雨雪冰冻自然灾害、防治手足口病、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激励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的全局,为合肥又好又快发展奋发进取,建功立业。市委决定,在庆祝建党87周年之际,对近年来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等50个基层党组织、合肥市公安局特警(巡警)支队作训指导科科长桂春生等68名优秀共产党员、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党工委书记李红等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予以表彰。

  市委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努力向先进看齐。要学习他们求真务实、锲而不舍的精神,学习他们牢记宗旨、无私奉献的精神,学习他们尽职敬业、拼搏进取的精神,学习他们比学赶超、协同奋进的精神;学习他们严于律己、淡泊名利的精神。同时,要把学习先进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在党内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作贡献、争当一流的良好风气。

  市委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争做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争做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争做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切实加强我市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合肥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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