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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的十项重大措施的通知


  加强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根据抗震救灾的要求,增加救灾物资的储备种类和数量,充实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尤其是要保障活动板房、救灾帐篷、棉被、衣裤和应急发电机、彩条布、照明设备等物资的储备。加大粮食、食用油、饮用水、药品、燃油等救灾物资日常储备,建立基本生活用品的紧急采购机制,确保抗震救灾应急基本生活用品需要。

  加强应急医疗救援的队伍和能力建设。配齐配全急救设施设备、检测仪器和常用药品,加强卫生应急医疗队伍建设和医疗救助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在地震发生后迅即组织医疗队伍进入灾区,开展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

  完善卫生免疫应急响应机制。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防疫队伍开展灾区饮用水、食品和环境卫生的监测、消毒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传染病疫情,及时进行健康教育,展开灾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确保灾民饮食、饮水安全。

  九、全面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加强地震知识和自救能力教育。组织相关部门编写《云南防震应急自救互救手册》,并发放到每一户家庭。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设立专栏,加强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普及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级党校要开设地震灾害应急处置讲座,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危机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各类学校要普遍开设地震知识课程,加强在校学生的培训教育,增强广大学生防震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加强防震避震应急演练。由各级地震部门制定防震避震应急演练方案,组织辖区内的机关、大型企业和中小学校定期开展防震避震应急演练,尤其是要强化在校学生防震避震应急演练。各州市县要确定一批地震应急避灾示范学校和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整体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急避灾能力。
  建立完善抗震救灾舆论宣传机制。健全完善各级政府应对重大地震灾害的新闻发布制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将信息通过正常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确保人心安定和社会稳定。各级新闻机构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好抗震救灾的宣传报道。

  十、全面提高抗震救灾组织指挥和应急救援能力

  建立健全高效的地震应急抢险指挥系统和信息沟通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和省以下各级抗震救灾组织指挥机制,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前后衔接、协调顺畅、保障有力的组织指挥体系。强化指挥手段,建设“云南省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视频信息系统,始终保持信息通畅,为省委、省政府实施指挥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和保障,确保高效有序组织指挥抗震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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