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全面加强水利设施应急抢险工作
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和重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的除险加固。对已经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按计划和规定时限完成工程任务。遵循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常备不懈、减少危害的原则,对重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及其它易出现险情的水利设施,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加大巡逻密度,全面做好隐患排查工作,落实除险加固的各项措施。根据云南地形地貌,针对地震可能出现堰塞湖的情况,抓紧研究制定应对和治理措施。
建立水利设施抗震抢险和应急修复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相应机构,定期分析水利设施的抗震抢险形势,做好基础工作,一旦发生地震灾害,能迅速研究部署震损水库、堤防等水利设施的抢险和应急修复工作,并制定落实灾区生活、生产应急用水的具体方案。
全面落实水利设施应急抢险措施。完善水利设施抗震应急预案,地震灾害发生后,确保立即组织开展对重点河流、重要河段、水库、水电站、堤坝等水利设施受损情况的检查核实,迅速展开除险加固工作;对受灾后存在重大风险、一时难以排除险情的,实行24小时值班看守,加强巡查和预警,及时报告相关情况,提出应急避险方案,做好受危及群众的撤离安置工作。
七、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进一步组织开展县域地质灾害普查和详查。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在已完成95个重点县地质灾害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明年之内再完成11个重点县的地质灾害普查工作。通过地质灾害普查,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地震带分布区的地质灾害形成及发展趋势研究,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发生提供详实数据。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抽调专门人员,组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组,根据地质灾害普查情况,重点组织开展易发生地震次生地质灾害的排查、危险性评估和应急地下水源地的勘查评价等工作,做好次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排险避险、临时安置点选址等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积极开展灾后恢复重建选址和后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等工作。
八、全面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和医疗救援保障能力建设
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省政府决定,从2007年起用5年时间完成救灾物资储备库新建和改扩建任务。根据不同区域的抗震救灾任务及其它自然灾害的救灾需求,在继续加大力度、完成既定新建和改(扩)建任务的同时,再规划新建一批救灾物资储备库,切实提高全省防灾抗灾的物资储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