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和水平
强化地震理论研究。支持地震部门加大对云南主要地震构造、强震预测预报指标体系、震后趋势判断及强余震预测、地震前兆机理与短期预测、地震数据与信息服务等地震预测预警技术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为震情跟踪、地震短临预测和预警提供科技支撑,提高强震预测预报科技水平。
进一步加强地震预测预报设施和能力建设。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已建成的数字化测震台网、地震前兆监测台网、强震监测台网、流动监测系统和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等地震观测项目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增加投入,积极推广使用地震科学研究的新技术、新成果、新设备,同时加强国际国内技术交流与合作,充分借鉴有益经验,提高监测预报的整体水平。
加强会商和区域联防。对每一个时期出现突出的地震活动或重大异常现象,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震情趋势,提出震情分析研判意见。进一步加强滇东、滇西、滇西南3个地震预报协作区的工作,充分发挥其在震情跟踪、短临预报中的作用。
搞好群测群防工作。在建立健全各州市县“防震减灾宣传网、地震测报网和地震灾情速报网”三网合一模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乡镇建立的1500名地震工作兼职人员的重要作用,指导和支持地震工作兼职人员全面履行做好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普及、收集上报异常现象、协助乡镇政府收集上报地震灾情等职责,切实提高群测群防的整体水平。
二、全面提高公共建筑物的抗震设防能力
严格执行抗震设计规范。根据我省地质结构和地震活动情况,分不同地域实施6-8级地震抗震设防工程建设。对各类新建工程项目,坚持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进行选址、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对新建的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以及处于地震带上的新建工程,必须按规定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严格抗震设防,采取特殊措施,确保做到大震不倒塌、中震可修复、小震无损坏。
全面开展对现有各类建筑的抗震设防能力普查。今年内,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一次抗震设防能力大检查。重点检查公共建筑物特别是学校和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根据检查结果,有针对性地进行抗震加固。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物责令尽快搬迁或重建,对危险建筑物和不防震的大板房必须限期拆除,对抗震设防存在明显隐患的要限期进行加固。其中,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检查由全省集中统一组织,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16个州市人民政府牵头成立检查组,按照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在今年6至8月组织开展自查;第二阶段,由省政府组织省级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于今年9至10月进行实地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