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开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清理整顿工作督查的通知
(阿署办发〔2008〕37号)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各大企业:
为了切实加强治安管理,强化社会治安防控,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全盟社会、政治稳定,行署决定对全盟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刘志强 盟行署副秘书长
副组长:巴达拉 盟公安局副局长
武召维 盟安监局副局长
李林彦 盟经委副主任
成 员:姜东文 盟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钱宏勇 盟边防支队参谋长
张宝才 盟安监局监察科科长
朝 鲁 盟经委企发科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盟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姜东文兼任,办公室负责此次督查工作的情况信息汇总和督查工作的安排部署。
二、督查重点内容
(一)枪支弹药安全管理工作。各涉及枪支弹药单位、部门对枪支弹药安全管理的现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枪支弹药保管库(室)的设置和安全情况,“双人双锁”、“三铁两器”、“24小时值班”等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爆炸物品、危险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各涉及爆炸物品、危险剧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单位和企业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情况,严格落实死看死守、严格管控措施情况,储存库(室)是否达到安全标准,领用清退制度是否严格落实。
(三)严禁危险物品通过客运、物流、邮寄等方式运输工作。各长途客车运输企业、物流公司、邮政局检查运输物品工作情况,落实严查运输物品的制度、措施情况。
三、督查方式及步骤
此次督查采取听汇报、实地检查、组织暗访、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交换意见等形式进行。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现场拿出整改意见,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或将危险物品转移至安全地点封存。督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5日至7月25日。由各涉及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单位结合奥运会安保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及时排查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各旗、开发区于7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盟行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