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盟卫生局牵头,盟工商局、人劳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盟纠风办监督落实。
九、纠正公共服务行业中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
主要任务及目标: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督促有关行业研究提出治本措施。
主要责任部门:盟工商局牵头,盟发改委、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盟纠风办监督落实。
十、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收费行为
主要任务及目标:依法加强监管,纠正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制服务等行为。严肃查处擅自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以及违规设立“小金库”、乱收乱支等问题。制止和纠正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规行为。完善政策措施,引导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加强自律,促进其健康发展。
责任部门:盟民政局牵头,盟工商局、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配合,盟纠风办监督落实。
十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主要任务及目标: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纠正违规设置收费站、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任意延长收费期限和道路标识设置不科学、执法不规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源头治理措施,尽快建立规范完善的收费和执法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的作用,继续实行反弹摘牌和重点整治的办法,严肃查处公路“三乱”问题,巩固我盟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
责任部门:盟交通局牵头,盟公安局、工商局配合,盟纠风办监督落实。
十二、治理超限超载工作
主要任务及目标: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目标,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规范执法行为。
责任部门:盟交通局牵头,盟公安局、发改委、工商局、财政局、质监局、行署法制办、纠风办参加。
十三、加强“出租车”行业监管
主要任务及目标:规范城镇“出租车”行业管理,纠正出租车公司只收费、不服务、不管理及出租车司机抢道乱停、拒载、甩客、乱收费等行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出租车运营管理机制。
责任部门:各旗人民政府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盟纠风办监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