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全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各项任务分解实施意见
(阿署办发〔2008〕36号)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各大企业: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及全区纠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要求,现对2008年全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各项任务提出如下分解实施意见:
一、加强价格监管检查
主要任务及目标: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格的调整,强化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和不落实中央价格监管政策的行为。
责任部门:盟工商局牵头,盟商务局、质监局配合,盟纠风办监督落实。
二、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要任务及目标:一是对中央和自治区及盟财政在教育、卫生事业改革以及“三农”等方面所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财政资金及时拨付,督促各级政府落实配套资金,严防财政资金发生“跑、冒、滴、漏”,纠正和查处截留、克扣、挪用涉农补贴款等行为。二是对盟委、行署十项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责任部门:盟财政局牵头,盟审计局、农牧局、教体局、卫生局、民政局、人劳局、建设局、水务局配合,纠风办监督落实。
三、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
主要任务及目标: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加强对基金征缴和财政专户的监督,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严格落实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制度,确保社保基金的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广大群众。
责任部门:盟人劳局牵头,盟财政局、审计局配合,盟纠风办监督落实。
四、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
主要任务及目标: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制度,保证资金安全。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做到应缴尽缴、公平规范,为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监管,规范运作,改进作风。
责任部门:盟建设局牵头,盟财政局、审计局配合,盟纠风办监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