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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建设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三)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继续实行全系统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告和通报制度。
  (十四)对依法适用和解、调解的案件,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采取受理前调解,案中促成和解、调解方式结案,做到“案结事了”。
  (十五)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对案情复杂和重大案件采用开庭式审理等方式进行审理,通过当面质证,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十六)在全系统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推动全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水平的整体提高。
  六、扎实推进建设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
  (十七)切实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宪法意识,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营造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环境。
  (十八)围绕全省城镇容貌三年大变样任务要求,加强城乡规划、建筑节能和市容环境卫生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参加全省《城乡规划法》知识竞赛活动,参赛情况作为城乡规划部门“五五”普法规划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城镇房屋拆迁、住房保障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十九)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坚持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等制度。省建设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考试,将考试成绩与行政执法证年检挂钩,以考促学,提高素质。
  (二十)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四部委《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加强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中央五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提高农民工自觉守法、依法维权意识。各用工单位要充分利用工地业余学校,增加法制学习内容。
  (二十一)积极创建“法律八进示范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既定部署,创新方法、注重实效,担负起“法律八进”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村镇、进企业、进市场、进工地、进社区、进单位和公共场所、进学校活动。省法宣办年内组织对该活动开展情况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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