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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行业专业管理人员考试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一)监考人员监考实行回避制度,如监考人员发现本考场有与自己存在直接或间接关系的考生,应主动向考试管理机构或主考报告。
  (二)监考人员于考前30分钟到考务组领取试卷及草稿纸。
  (三)监考人员于考前20分钟开始核实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并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
  (四)监考人员于开考前10分钟拆封分发试卷。
  (五)在考试过程中,当考生遇有考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举手询问时,监考人员应请示主考或巡视人员后,当众予以答复。但不得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
  (六)在考试过程中,对于违犯纪律的考生,监考人员要详细记入考场记录单,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宣布试卷作废、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理。
  (七)终了时间一到,监考人员应立刻宣布停止答卷。待考生全部退场后,即刻整理试卷,应将每个考生的试卷按试卷编号顺序,升序整理,然后将考场试卷依次收好,连同填好的《考场情况记录》一起装订,并用试卷密封包头纸密封好,立即交考务组验收。
  (八)监考人员在考场内要严肃认真,不准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准抄题、作题,不准将试卷传出考场。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非本考场的监考人员以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附件7:
建设行业专业管理人员考试考场规则

  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则,并听从监考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一)考生进入考场要按规定备好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圆规、三角板等。
  (二)考生应在考前2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于考桌左上角,以备检查。
  (三)开考后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
  (四)考生拿到试卷后,先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准确、清楚地填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然后将试卷翻放,考试时间到,考生方可开始答卷。
  (五)考生答题一律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作图可用铅笔),字迹要清楚、工整。答题书写在草稿纸上的(或用红笔答题的)一律无效。除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填写姓名和考号外,一律不得作任何其它标记。
  (六)考生须独立完成答卷,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不涉及试题内容问题,可举手询问。
  (七)考生必须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不准窥视他人试卷、不准夹带、换卷等。交卷后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和喧哗。

  附件8:建设行业专业管理人员考试情况报告表

考试机构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考生情况

报名人数:  实际考试人数:   缺考人员:

成绩合格人数:   不合格人数:

考场情况

   

监考人员情况

   

考试机构意见

      

  

考试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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