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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行业专业管理人员考试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附件5:《建设行业专业管理人员考试准考证》

河北省建设行业专业管理人员考试

准 考 证

姓名: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报考专业:

考试地点:

考场编号:    座位号:

考试日期:    年  月  日

考试起止时间:       

 

注意事项:1、参加考试应携带2B铅笔、钢笔或圆珠笔、橡皮。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3、此证加盖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公章有效。

4、30日以后在www.hebjs.gov.cn网站公布成绩。

5、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60日内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申请复查。

6、监督举报电话:0311-87903712


河北省建设行业专业管理人员考试考场规则

(一)本规则是针对河北省建设行业专业管理人员考试而制订,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生还应当听从监考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二)考生进入考场,要按规定备好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圆规、三角板等。

(三)考生应在考前2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于考桌左上角,以备检查。

(四)开考后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

(五)考生拿到试卷后,先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准确、清楚地填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然后将试卷翻放,考试时间到,考生方可开始答卷。

(六)考生答题一律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作图可用铅笔),字迹要清楚、工整。答题书写在草稿纸上的(或用红笔答题的)一律无效。除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填写姓名和考号外,一律不得作任何其它标记。

(七)考生须独立完成答卷,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不涉及试题内容问题,可举手询问。

(八)考生必须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不准窥视他人试卷、不准夹带、换卷等。交卷后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和喧哗。

 


  附件6:
建设行业专业管理人员考试监考工作守则

  监考人员受考试管理机构委托,开展监考工作。监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工作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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