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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8年建设工程材料装备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8年建设工程材料装备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建材〔2008〕14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扩权县(市)建设局:

  为落实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建设工程材料装备管理,省建设厅制定了《2008年全省建设工程材料装备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08年全省建设工程材料装备管理工作要点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2008年全省建设工程材料装备管理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十七大和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运行为重点,强力推进建筑节材,杜绝建筑起重机械重大安全事故,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二、主要目标
  (一)主要新型建材与制品在新建工程中的应用率比上年提高10%左右。高强钢筋应用率达到50%以上,高强混凝土应用率达50%以上,新型管材应用率达90%以上,新型门窗应用率达86%以上,新型防水材料利用率达90%以上,新型墙体、屋面保温材料应用率达90%以上,高性能环保型建筑涂料应用率达90%以上。
  (二)建设部《建设事业“十一五”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和省建设厅发布的6批《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限制和淘汰使用产品目录》在新建工程中限制和禁止使用。
  以节能环保、质量优良、功能先进的绿色装饰装修材料为重点,在全省推广应用30项新型建材设备。发布一批《河北省城市和建筑照明推荐使用产品目录》。
  (三)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作业人员监管。出台《河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报废规程》;设区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按时使用登记率达到95%,县级市(县城)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按时使用登记率达到85%;继续做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杜绝建筑起重机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起重机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建设厅2007年指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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