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七股岩煤矿扩建立项的批复
(渝经煤管〔2008〕100号)
丰都县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
你局《关于转报丰都县七股岩煤矿扩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丰都中企文〔2008〕12号)已收悉,依据《
煤炭法》及相关法规,结合《丰都县七股岩煤矿扩建项目建议书》和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1.七股岩煤矿扩建项目符合《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煤矿整合的通知》(渝府发〔2007〕128号)和《关于加快推进煤矿整合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08-2)的要求,矿界范围内煤层赋存条件较好、煤层稳定、储量可靠,具有开发价值的煤炭资源351Kt。利用原生产系统和设备进行技改,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你县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有利用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同意该扩建项目立项。
2.七股岩煤矿矿井生产规模暂定为40K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