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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2008年1-3月全市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和抽采利用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2008年1-3月全市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和抽采利用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渝经煤安〔2008〕50号)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炭监管部门,重庆能投集团公司: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8〕104号)和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加大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力度防止重特大事故的指导意见》(渝经煤安〔2008〕14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和抽采利用工作,现将今年1-3月全市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和抽采利用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煤矿瓦斯事故情况

  1-3月,全市煤矿共发生瓦斯事故3起,死亡21人,同比增加1起、多死亡19人,事故起数增加50%,死亡人数大幅度增加。其中南川区高桥煤矿发生“1.18”重大瓦斯事故1起,死亡13人;万盛区油房煤矿发生“3.17”较大瓦斯事故1起,死亡6人。去年同期未发生较大及其以上瓦斯事故。

  二、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渝办发〔2008〕104号文件,今年全市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为20起,死亡62人。按此推算,一季度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为5起,死亡15人。1-3月,全市煤矿瓦斯事故比控制指标减少2起,增加6人,分别减少40%,增加40%。

  (一)有瓦斯事故控制指标的綦江县、奉节县、巫山县、忠县、巫溪县、合川区、长寿区、武隆县、重庆能投集团公司9个区县(企业)没有发生瓦斯事故。

  (二)南川区、万盛区、石柱县、云阳县等四个区县(自治县)没有完成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控制指标。

  三、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渝办发〔2008〕104号文件,今年全市煤矿瓦斯抽采目标为36500万立方米,利用目标为26500万立方米。根据各区县(自治县)、市能投集团公司统计,1-3月,全市累计抽采瓦斯8938.19万立方米,利用5916.34万立方米,利用率为66.27%,分别完成全年目标的24.49%和22.33%。

  (一)南川区完成了瓦斯抽采和利用进度目标。

  (二)重庆市能投集团公司、綦江县、万盛区、石柱县、合川区、北碚区等6个区县(自治县)和企业没有完成抽采和利用进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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