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叶口水库项目 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项目以城市生活和工业供水、防洪、发电、农业灌溉为主要任务。项目总库容9734万立方米,电站装机2500kw,建成后,可调节天然来水量,增加汾河径流量。项目总投资7.48亿元,按应急水源筹资办法,约需省级投资2.06亿元,工期4年,由省水利厅牵头协调吕梁市人民政府实施。
--龙凤水库项目 正在抓紧前期准备工作。项目以城市生活及工业供水为主,兼顾防洪等综合利用,建成后,可调节天然来水量,增加汾河径流量。项目总库容783万立方米,总投资2.66亿元,按应急水源筹资办法,约需省级投资0.4亿元,2008年启动,工期3年,由省水利厅牵头协调晋中(介休)市人民政府实施。
--石膏山水库项目 已立项和奠基。项目以城镇生活和工业供水、农村人畜饮水为主,兼顾农田灌溉和防洪。项目总库容473万立方米 ,电站装机200kw,总投资1.42亿元,按应急水源筹资办法,约需省级投资0.31亿元,2007年已启动,工期3年,由省水利厅牵头协调晋中市(灵石县)人民政府实施。
以上6个项目,共需省级投资5.4亿元,其中水库水电项目由原定计划渠道安排5.0亿元,水土保持调蓄淤地坝项目由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0.4亿元。
(4)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建设内容为:拟建的10座和在建的14座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及管网配套工程,约需投资16.9亿元;按照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对已建成的17座污水处理厂进行提升改造,约需投资1.44亿元。两项目总投资约18.34亿元,其中在建和拟建项目中60%的管网建设投资约10.4亿元,参照中央、省、市县各投1/ 3的国债项目标准,需省级补助投资3.38亿元,除按原计划渠道安排1亿元外,其余2.38亿元由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项目2008年启动,工期2年,由省建设厅协调指导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实施。
(5)工业废水达标治理及深度处理回用工程
未达标工业企业实现废水达标排放项目109个,总投资11.2亿元,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42家企业实现达标回用,52家企业实现废水深度处理,总投资12.3亿元,省级按20%补助投资2.46亿元,其中由排污费中安排1.23亿元,由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中安排1.23亿元。项目2008年开始启动,工期2年,由省环保局协调监督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及企业实施。
(6)煤矿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程
禁采区内的11个矿井予以关闭,并对关闭后的矿区地质环境进行修复治理。关闭的矿井为:天镇县天宝石材有限公司宁武花岗岩矿、宁武庆远煤业、宁武县化北屯乡丁家沟煤矿、宁武宝华煤业、宁武达康煤业、宁武吴家沟煤业、山西新北方安峰煤业、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清河三煤矿、古交市梭峪乡会立第二煤矿、古交风坪岭煤矿、古交市黄达煤业等。修复治理的内容主要为关闭矿山矿区采空区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土地复垦、植被恢复重建等,治理面积约16.5平方公里,总投资约2.04亿元。因属政策性关闭,投资从煤炭资源价款中安排,并按省、市、县5∶2∶3的留成比例分摊,其中省级安排1.02亿元。限采区内严重破坏地下水的7座煤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总投资约7.95亿元。其中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问题约占40%,按规定由政府出资治理约3.18亿元。政府出资部分,按煤炭资源价款留成比例分摊,需省级安排1.59亿元。两项工程省级投资2.61亿元全部由煤炭资源价款中安排。工程分别于2008年、2009年启动,工期2年,由省国土厅协调监督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及煤矿企业实施。
(7)矿坑水处理及回用工程
矿井涌水是在采煤的同时排放的,必须经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汾河流域矿井水处理工程涉及太原、忻州、晋中、吕梁、临汾等5市60多项,总投资约3亿元,按照“谁排放、谁处理”的原则,全部由煤矿自筹。项目2008年启动,工期2年,由省环保局协调监督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和企业实施。
(8)汾河源头移民及复垦开发工程
--移民补助投资项目 近期规划需要搬迁的移民为宁武县57个村、2415户、7200人。其中:符合 “十一五”扶贫移民搬迁规划标准确定的搬迁对象为35个村719户2149人;不在扶持范围但因修复汾河源头需要移民的有22个村1696户5051人。参照国家京津风沙源工程生态移民,人均约需投资13000元,全部移民约需0.94亿元,按照省、市(县)7∶3比例,省级安排0.66亿元,其中扶贫移民专项资金安排0.09亿元,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0.57亿元。项目2008年启动,工期2年,由省扶贫办协调指导忻州市(宁武县)人民政府实施。
--移民土地复垦及修复开发项目 近期建设规划需对搬迁后的57个村址进行生态修复治理,以每户1亩计(含村镇道路及机耕路),需复垦土地2415亩,每亩5000元,共需0.12亿元。按土地出让价款省、市4∶6留成比例分摊,需省投资0.05亿元。移民移出后根据生产生活需要,以每人开发造地2亩计,需新造耕地14400亩,每亩预计投入5000元,共需0.72亿元,按扶贫开发投资政策,需省投资0.64亿元。两项总计需省投资0.69亿元,由省土地出让价款安排。项目2008年启动,工期2年,由省国土厅协调指导忻州市(宁武县)人民政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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