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同意设立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的批复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同意设立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的批复
(闽司〔2008〕42号)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设立福州分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准予设立。该所名称为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负责人为程章毅,受福州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依法对分所的业务活动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